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

时间:2016/3/3 14:10:14  作者: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  查看:462  评论:0
内容摘要: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帮助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选择能力强和资信好的投标人,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在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项。这两种方法并存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也适应了招标人实际需要,至于采用哪一种方法则由招标人依照法律上的要求自行决定,招标人有自主抉择的权利,但是又不是无条件地进行抉择。因此在法律中明确,只有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才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在立法中还考虑到应当防止自行招标中可能有的弊病,保证招标质量,因此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烟台新世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具有住建部认定的工程监理最高资质---综合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招标代理乙级和工程咨询乙级资质,是烟台市工程监理行业中首家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企业,是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副理事长单位、烟台市建设监理协会副会长单位、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站内技术性文章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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